民使用PT500酒精檢測儀對駕駛員劉某進行檢測,結果顯示劉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6.9mg/100ml,屬于飲酒精駕駛。”*局*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民在核實駕駛人信息時,意外發現劉某于2013年,因酒精后駕駛被*局*大隊查獲并處罰。此次,劉某已屬二次酒精駕。根據相關規定,*部門依法對劉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、吊銷駕駛證并處罰款1900元的處罰。
據該負責人介紹,二次酒精駕與酒精駕的處罰不同。酒精駕將面臨駕駛證暫扣6個月、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、一次性計12分的處罰;二次酒精駕則將處10日以下拘留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若酒精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肇事司機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民提醒,*信息平臺會終身記錄駕駛人的交通肇事違法行為,無論相隔時間多久、地點多遠,均可輕易查到,希望廣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規,安全出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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